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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好消息"——商丘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商丘市中医院门诊看病也可以报销啦!

时间:2024-01-17 11:34:28    浏览量:1987次

   继职工门诊统筹开通以来,
得到了职工参保人员的一致好评。

    商丘市中医院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,在“便民就医”少跑腿、优流程系列举措的基础上,根据商医保【2023】32号文件精神,近日,我院已正式实施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报销。

    城乡居民在我院门诊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合规医疗费用,起付标准每次50元,一天(自然日)内在同一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诊的负担一次起付标准;起付标准以上,**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,支付比例40%;每人每日统筹基金支付不超过100元,门诊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400元。


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使用时须注意以下几点:


1、参保人员在我院门诊就医,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;


2、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期间,不能同时享受门诊统筹待遇;


3、参保人员个人待遇暂停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,统筹基金不予支付;


4、异地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暂时不能进行直补。


供稿:医保办

编辑:宣传科